各学院:
毕业论文(设计)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在培养大学生探求真理、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提高综合素质与实践能力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实践环节。
一、组织管理
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切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9]6号)要求,强化指导教师责任,加强对选题、开题、答辩等环节的全过程管理,确保本科毕业生论文(设计)质量,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师生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湘潭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和《湘潭大学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对师生进行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与处理。
2.学院要按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手册,做好选题、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与成绩评定、正稿提交与归档等各环节的检查督促工作,加强毕业论文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3.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见附件)组织选题工作(教师网上出题、师生互选等;重考的学生也需要在教务系统中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来自教师专业实践、科研课题,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所有选题初步确定后,各学院必须对选题加以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题目坚决不入选题库。
4.各学院应及时登录成绩,并要求学生在答辩后将毕业论文(设计)正稿(含电子版)上传并交学院存档。各学院和指导教师需对学生上传的毕业论文(设计)正稿进行形式规范化、内容质量和学术水平等审查。答辩、成绩评定提交工作应在2024年5月24日前结束。
5.各学院应及时收集归档有关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教学材料,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将所有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文档交教务处。
6.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要求,本科学生获得学士学位授予后,其毕业论文(设计)将上传至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论文抽检。请各学院务必严格把关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提前通知学生和指导教师做好抽检准备。
二、论文抽检查重与处理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学校继续严格实行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查重和抽检制度,在答辩前组织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测查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
请法学院、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外国语学院按本通知要求安排辅修专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辅修专业成绩评定提交工作应在2024年1月22日前结束。
附件: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操作流程及参考日程安排
湘潭大学教务处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