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3〕10号)和《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3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抽检范围
本次抽检对象为本年度(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抽检工作程序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
(一)本科毕业论文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1.各学院需在抽检信息平台中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报送以下材料:
(1)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查重报告
2.关于论文信息汇总表的调整
论文信息汇总表中原AB列“论文原文及其他材料文件名称”拆分为三列:即AB列“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AC列“其他材料文件名称”、AD列“查重报告文件名称”。
(1)AB列“论文原文或说明文件名称”:该列为必填项,文件类型为PDF。可填写的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文件名称或毕业设计说明文件名称;涉密论文相关定密证明材料文件名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中不要求做毕业论文(设计)的规定或培养方案、成绩单等证明材料文件名称。
(2)AC列“其他材料文件名称”:该列为选填项,若为非文本类毕业设计,则该列为必填项。填写内容为毕业论文(设计)支撑材料压缩包文件名称,文件类型为ZIP,压缩包文件大小不超过2GB。
(3)AD列“查重报告文件名称”:该列为必填项,文件类型为PDF。
3.论文(设计)报送
(1)报送内容:论文(设计)原文、支撑材料(支撑论文(设计)原文所需的材料,如图纸、设计作品、软件、视频等)。
(2)报送文档的格式要求:上报的原文必须完整,一般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与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等。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本年度专家库由原“专家信息管 理系统”调整为抽检信息平台的“专家上报”功能模块,各学院通过抽检信息平台同步开展本科抽检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主要包括:
1.报送范围:各学院应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2.报送要求:填写《专家库信息汇总表》(附件2)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和专家推荐工作。如负责人员有调整,请加入QQ工作群303904558,联系教务科创建学院管理员账号。
2.抽检信息平台拟于8月25日开通,平台具体上报要求详见附件3。在抽检信息平台开通前,各学院可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以便准确完成上报工作。
3.请各学院务必在9月8日前完成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查重报告报送、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并将上传的论文信息汇总表与专家库信息汇总表纸质档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抽检结果使用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与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各学院要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学校对学院和个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抽检办法》依规予以追责。
联系人:袁丁宁;联系电话:58292044;联系工作QQ群:303904558。
附件:1.论文信息汇总表
2.专家库信息汇总表
3.22/23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库建设上报要求
4.《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36号)
教务处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