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我校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培养,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湘潭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的申报工作,并对2014年立项项目进行年度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中心在开展学生创新训练方面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已组织本科学生连续开展创新训练活动3年以上,在省级以上大学生学科竞赛、创新性实验项目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2. 申报院系部应至少为中心提供一间专用创新训练活动场地和若干共享创新实验场地,并结合自身特点和申报中心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可行的后续建设方案并落实了相关政策与投入等保障措施。
3. 申报中心应在开展校际交流合作、接受学校师生进修培训或创新训练等方面作出承诺,并在校内充分发挥了其示范辐射作用。
4.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是各学院的教学平台建设项目,学校原则上不再受理与已立项中心覆盖学科专业相同的创新训练中心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1. 建立组织机构。申报院系部要成立院属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机构,并成立大学生创新训练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的规划、建设及创新团队审核、培养、导师聘任等工作。
2. 进一步完善运行机制。实行校院(系、部)两级管理和学生自主管理相结合的运行管理模式,规章制度齐全,管理严格规范,有完善的监管、奖惩、退出机制,使其运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有科学系统的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教学运行及落实情况好,质量监控措施有效。注重网络管理平台的开发与应用,积极构建创新实践资源开放共享的有效机制,形成了学生自主学习和训练的有利环境与平台。
3. 培养高水平的指导教师队伍。依托创新训练中心,着力培养一支结构合理、素质较高、爱岗敬业、相对稳定的创新训练指导教师队伍,鼓励跨学科和校企合作组建教师指导团队,能够为学生的创新训练与实践提供及时有效的辅导和指导,且面向全校学生开设有较高水平的创新辅导课或专题讲座。制定稳定创新训练指导教师队伍、提升创新训练指导教师素质和鼓励高水平教师投入大学生创新训练指导工作的政策措施。
4. 进一步加强创新教育。建立稳定的创新训练项目体系,项目来源广泛(包括学生自主项目、教师科研转化项目、企业技术革新和改造项目等,其中自主开发的高水平综合性训练项目应占有一定比例)。中心要突出专业特色,将创新类课程与专业课程体系有机融合,创新训练活动要与专业实践教学有效衔接,同时以开展研讨会、讲座以及创新实践活动等方式积极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
5. 组织培训学生参加学科竞赛,积极申报实践创新项目。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要培养一批专业扎实,具备较强实践创新能力的学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申报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取得良好的成绩。
三、申报评审
1. 提交学院签字盖章的纸质《湘潭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项目申报书》一份(见附件,电子模板请从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下载),于2015年11月2日前交到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申报书电子版发至sjk@xtu.edu.cn,联系人:黄伯清,联系电话:58292162。
2. 学校将择优遴选若干个,通过4年左右的资助建设,使之成为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示范中心。
3. 学校将适时对正式立项的中心建设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凡学院保障不到位、运转情况不好、作用发挥不明显的中心,将取消建设资格。
四、保障措施
1. 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项目建设期为4年。学校将拨付专项资金予以资助,经费只用于组织学生开展创新活动的运行开支。4年建设期后,学校将组织验收。
2. 学校将在实验设备购置、师资培养、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等方面对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予以适当支持。
五、项目年度检查
根据《关于开展2014年湘潭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申报工作》要求,学校将对2014年立项的商学院“电子商务与移动商务创新训练中心”等9个中心进行年度检查。各中心按照项目立项的建设方案,从项目建设进展、后续建设方案、存在的问题、中心开展的创新训练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对中心一年来的工作进行总结,并纸质总结报告(中心负责人签字,所在学院盖章)交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科,电子版发至sjk@xtu.edu.cn。截止日期:2015年11月10日,未提交年度检查报告的中心将取消建设资格。
附件1-3:湘潭大学2014年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立项名单、湘潭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项目申报书、湘潭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中心项目年度检查报告
教务处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