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充分发挥综合性大学办学优势,加强我校新工科、新文科建设,推进交叉复合型人才培养,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首批微专业申报与立项建设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学校优势学科专业,主动对接行业产业需求,采取“项目制”,按照“遴选一批、建设一批、培育一批、带动一批”的基本思路,加强微专业课程建设,提升微专业育人实效,逐步打造适应新技术、新经济、新业态的高质量微专业群。
二、申报范围与限额
(一)申报范围
在本科专业目录以外,围绕某个特定学术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提炼开设一组核心课程,使学习者能够具备该方面一定的学术专业素养和行业从业能力。优先考虑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在线开放课程或校企合作基础扎实的微专业项目,鼓励跨学科、跨学院、跨专业共建微专业。
(二)申报限额
首批立项建设微专业项目10个左右。每个学院限额申报1个。
三、建设要求
1. 微专业建设应符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定位,要求体现学科深度融合,具有高阶性、交叉性、与产业发展高度匹配。
2. 科学设计培养方案、教学大纲,注重引入跨学科最新发展成果和教研教改成果。微专业课程原则上不同于本科专业目录内专业设置的基础课程,一般为5门、10-15学分,学制为1个自然年(2学期),课程安排以春季学期为主。
3. 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微专业负责人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教学和学术上有一定造诣,熟悉本专业发展方向,教学理念先进、改革意识强,主讲微专业课程1门及以上。
4. 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跨专业组建微专业教学团队。团队人员相对稳定、分工合理,师德师风良好,具备良好学术背景、教学效果好、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
5. 采取单独编班形式组织教学,一般安排在周末或寒暑假。鼓励采用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等多种形式开展教学,其中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须有自建课程资源,且线上学时一般应为课程总学时的20%-50%。
6. 鼓励采用多元化课程考核方式,微专业课程与其他本科课程同管理、同要求。
四、经费支持
学校对微专业建设项目提供5万/个的经费支持,分年度拨付。鼓励学院为微专业建设项目提供配套经费。
五、材料提交
1. 项目团队向负责人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湘潭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湘潭大学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附件1-2,各一式五份)、《湘潭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学院须组织论证,经教学委员会审查同意、院长签字盖章后于2024年1月3日(周三)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yk@xtu.edu.cn。
2. 获批立项建设的微专业项目,制定《湘潭大学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附件4,一式一份),于2024年3月6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yk@xtu.edu.cn。
六、其他
1. 微专业按学分收费,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予开设。
2. 微专业不具有学士学位、学士学历授予资格。学生完成所选微专业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开设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后,由学校颁发写实性的微专业证书。
联系人:傅琼芳、徐玲林,联系电话:58292043。
附件:1.湘潭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2.湘潭大学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湘潭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4.湘潭大学微专业课程教学大纲
教务处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