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2021年开始,为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制作“学士学位授予决定书”并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我校对2021年之前获得学位的本科毕业生,在其个人成绩总表上加盖“授予XX学士学位”印章证明其学位的获得。该材料已放入学生个人档案。
特此说明。
湘潭大学教务处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