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接受非义务教育的学生身份证明”办理要求

发布:湘大教务处发布时间:2012-04-27 浏览次数:

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存折复印件一份(开户银行公章所盖之页),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学校办公楼B-302)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