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湖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9〕100号)文件精神,学校将进一步拓展项目实施范围,新增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两类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创业实践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在籍在读1-3年级学生均可以申报。
二、项目类别
1.校级项目:分为校级资助项目和校级自筹项目。
2.省级项目。
三、申报要求
1.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2.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基于前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的成果,开发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3.注重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创新思维和创新创业实践方面的收获。
4.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且必须在毕业前完成项目结题。
5.学生自行联系确定指导教师或企业导师(至少选择其中一类)。
6.每个学生只能申报参加一个项目(已申报创新项目的学生不参与本次申报),两类项目均以团队形式申报,且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
7.毕业年级学生不参与本次项目申报。已承担或参与过省部级创新创业项目的学生,不得再次申报省级项目。
8.有在研创新创业项目的项目主持人及成员,不得申报创业训练项目。有在研创新创业项目的项目主持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创业实践项目。
9.项目为教师科研、教学研究项目,不宜由学生完成的,与专业学习联系不紧密、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参与人为研究生的均不予立项。
四、立项程序
1.本次申报采取学院统一推荐、限额申报(校级自筹项目数不受指标限制)的原则。各学院推荐名额详见附件4,不受理超额申报、形式审查不合格的材料。
2.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确立湘潭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并择优遴选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申报。
五、经费资助与管理
1.获得湘潭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训练”立项的项目,每个首次资助1200元。中期检查合格后,每个项目给予项目总经费50%的追加资助;获得校级“创业实践”立项的项目,资助总经费为5000元/项。
2.获得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资助的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创业实践项目平均资助5万元/项。
3.同时获得省部级、校级立项的项目,经费资助不累加,就高划拨。
4.经费管理按《湘潭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大教发[2008]43号)及《湘潭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5.各教学单位应提供保证项目开展所必需的软、硬件条件,建立保障项目运行的管理机制。
6.各教学单位应制定相关激励措施,严格按照《湘潭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管理办法》认定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六、项目申报材料报送
1.材料要求
(1)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Word格式,双面打印);
(2)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Excel格式,横向打印,不需要装订)。
2.报送要求
(1)所有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需由学院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并汇总后于2019年4月22日前统一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A307),电子版由学院汇总后发送至:jyk@xtu.edu.cn。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的材料。
(2)纸质材料整理报送方式:各学院对本单位的材料汇总后,将申报材料用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封面,封面格式为:学院名称-申报书
(3)电子文档整理方式:以“学院名称+申报表”命名文件夹,每个项目电子文档以“学院-姓名-项目名称-申报书”命名,并按照相应汇总表上的序号编好号。
七、其他事项
1.根据教育厅文件要求,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报表将在校园网上进行公布。推荐参加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评选的项目将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2.本通知及所附表格样式均可在湘大主页-教务处网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联系人:薛敏,邮箱:jyk@xtu.edu.cn,联系电话:58292043。
附件:
1.湘潭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表
2.湘潭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实践计划项目申报表
3.湘潭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4.湘潭大学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训练、创业实践计划项目学院推荐名额分配表
教务处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4月12日
关于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补充通知.zip (85.9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