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3个专业通过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

发布:湘大教务处发布时间:2015-06-17 浏览次数:

  近日,湖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结果的通报》(湘教通[2015]268号),我校翻译、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环保设备工程等3个专业通过了省教育厅组织的评估,确认达到“合格”要求,同时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

  新设本科专业在有首届毕业生的当年,必须进行专业办学水平和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估。专业评估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与“不合格”三个等级。本科专业评估为“合格”的,获得学士学位授权资格;“基本合格”的获得学士学位授权资格一年,并限期整改,一年后进行复评;评估为“不合格”的,暂停招生。

文件下载: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