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湖南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该项赛事是省教育厅组织的重要赛事之一,已纳入我校荣誉体系予以认定和奖励,请各学院(部)认真组织发动教师参加。现将我校组织教师参加此项赛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近三年承担各学科专业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近五年已获得本项竞赛一等奖或有两次参赛经历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竞赛。
二、参赛要求
1.课程资源要求
课程资源包括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是由多媒体课件、在线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智慧教学系统以及微课资源等构成的课程教学支撑体系。
课程资源选用合理,鼓励参赛教师自主建设或参与建设具有推广价值的课程平台和教学软件,教学理念先进,技术应用合理,较好实现信息技术与课程教学的深度融合,无知识产权异议和纠纷;课程资源能够完整体现所授课程的主要内容,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交互性能和教学效果好,能够合理选用多媒体呈现教学内容,界面布局和色彩搭配协调,播放顺畅稳定,导航链接准确,用户体验良好;课程平台能有效兼容内容资源,留存教学数据,支持线上线下混合教学。
2.教学应用要求
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和信息化教学新要求设计教学方案、组织教学资源和实施教学过程;准确把握所授课程的教学要求,充分挖掘和利用课程数字化资源的育人因素,教学目标设置和教学内容处理符合大学生认知规律;充分利用信息化工具与资源改革课堂教学,破解教学难题,增强教学效果;能合理运用智慧教育环境中的人工智能或数据分析技术引导控制学习进程,有效调动学生自主学习与协作探究的积极性;教师教态自然大方,语言标准生动,讲授条理清晰,师生互动好,教学效果好,形成了鲜明的教学风格。
三、竞赛分组
信息化教学竞赛按文科组、理工组、实践组三个组别进行比赛,参赛教师可根据参赛课程性质以及是否利于发展实践能力(实验操作、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选择参加文科组、理工组或实践组竞赛。按照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名额分配要求,我校可推荐5名教师参加复赛。
四、竞赛程序
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初赛由学校组织,我校采用专家评审推荐方式确定复赛参赛教师和作品。具体安排如下:
1、组织发动
各学院(部)组织发动教师积极参加。
2、参赛教师按复赛要求准备和提交参赛材料。
3、学校专家评审推荐。
8月30日前,参赛教师报送参赛材料,包括:1)涵盖所授课程全部内容的课程资源;2)提交包含供决赛时随机抽选的教学知识点目录(文科组、理工组各10个知识点,实践组6个知识点)的湖南省普通高校信息化教学竞赛复赛项目推荐表;3)提交介绍参赛课程信息化建设和展示课程资源在某知识点微课教学中应用的微视频(限12 分钟以内,编码格式:wmv/flv/mp4;码率:500-1024kbps;分辨率:720 率:bp-1280:bps 或 6400:bp-1024:bps);4)所有参赛资源均不加密。参赛材料文件总数据量应小于 4G。
参赛材料报送地址和联系方式:逸夫楼三楼技术室1,联系人熊化宇,电话58292049,邮箱xhurry@xtu.edu.cn;
9月2日,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校内评审,确定参赛作品学校初赛名次,按竞赛给我校分配的参赛指标,确定拟推荐参加复赛的作品名单,并在教务处网页公示;组织拟推荐作品的教师进行微视频制作。
推荐参加复赛的教师需通过网站(http://www.hneta.cn/)注册登录信息化
教学竞赛平台上传参赛材料,基于互联网资源的参赛课程须提供网址、用户名和密码,并确保随时能够访问。
9月6日,作品报送大赛组委会参加复赛。
4、复赛、决赛由大赛组委会组织,具体要求见《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的通知》。
五、奖项设置
1.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信息化教学竞赛设个人奖和组织奖。个人奖按各组别复赛教师人数设奖,其中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组织奖按参赛学校总数的20%左右设奖。
2.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竞赛获奖教师和单位,由省教育厅发文通报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奖牌或奖金。
3.学校将对获奖作者给予奖励和表彰。
湘潭大学教务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