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了更好地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发展需求,提高学校教学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学生因不适应原专业而导致的学业困难和心理压力,现就2025-2026-2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制定了《湘潭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24〕2号),各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人才培养和专业建设情况,制定转专业实施细则,明确转出和转入的条件、程序、考核方式等。在转专业的过程中,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业成绩、个人兴趣爱好和身心适应能力等因素。
一、基本原则
转专业名额。转出名额:各专业(专业类)申请转出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专业类)相应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20%。转入名额:各专业(专业类)转入接收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专业类)相应年级入学注册人数的30%。学院(部)内转专业人数不计入转出和转入名额。根据以上原则,学校将转专业名额分配至各学院各专业(专业类)(指标见附件1)。
二、程序及安排
1.发布工作通知: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和实际情况,拟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通知,于2026年1月14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将通知链接发学籍管理科邮箱备案(xjk@xtu.edu.cn,邮件中备注学院+转专业通知)。
2.学生报名申请
(1)线上报名:学生于2026年2月26日上午9:00至3月2日下午17:00前登录新教务管理系统(https://jw.xtu.edu.cn/jwglxt/),进行网上申请报名(点击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确认学年学期2025-2026-2学期-申报并填写相关信息-保存草稿-提交),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2。
学生可以同时在系统申请两个拟转入专业志愿,如申请两个专业志愿,须申报两次,系统按申请顺序默认为志愿顺序,务必仔细核对专业志愿确认后,点击“提交”审核状态为“提交待审核”才为报名成功。
(2)线下确认:学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将新教务管理系统生成的《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以系统导出表格为准,点击打印-输出,模板见附件3),于2025-2026-2学期第一周周三(3月4日)前将该表与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特别提醒:线上报名与线下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3.转出学院审批:由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进行转出资格审查,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于2025-2026-2学期第一周周五(3月6日)前完成转出审批。
4.学生线下提交:由学生于2025-2026-2学期第二周周一(3月9日)前,将转出学院审批通过的《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转入学院。
5.转入学院审批:由转入学院完成资格审查、考核,考核通过的名单经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5-2026-2学期第三周周一(3月16日)前将拟接收学生的《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申请转入学生汇总表(见附件4)纸质材料一并交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转入学生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xjk@xtu.edu.cn,逾期教务处不予受理。
转入学院须对学生的申请签署明确意见:对拟接收学生签署同意接收意见;对符合学院转入要求,但超出转入指标的,给出替补顺序;对不同意接收的也要在学生申请表和学院汇总表中签署明确意见(在汇总表中对同意接收学生标注“同意接收”;对替补的学生标注“替补1,替补2······”;对不同意接收的学生标注 “不接收”)。学校原则上按学生第一志愿确定转入专业;转入指标如有差额,学校将按学院替补顺序确定转入学生名单。
6.学校审批:教务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申请转入学生的各项材料,将最终审核通过的名单汇总后按相关程序报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教务处完成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籍异动及电子注册上报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或本科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
2.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或应予退学的;
3.外语类保送生不得转至非外语类专业;
4.在校期间已有过一次转专业记录的;
5.受记过及以上处分且在处分期间;
6.职高对口、艺术类专业的学生不能转入其他类专业;
7.国家或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含中外合作办学、定向生、第二学士学位等);
8.学校认定为不宜转专业的其他情形。
如因特殊情况需调整转专业工作,教务处将会及时告知各学院。
联系人:教务处学籍管理科;联系电话:58292045;办公地址:综合办公楼B-302。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2025级本科各专业学生转专业指标.xlsx
附件2:教务系统学生转专业申请报名操作指南.pdf
附件3:湘潭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系统模板).pdf
附件4:申请转入学生汇总表(转入学院填报用).xlsx
湘潭大学教务处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