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湘潭大学考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要求,对参加本次考试的工作人员和考生着重强调以下几点:
一、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得安排为工作人员或参加考试(考生):见附件第二大点。
二、所有人员(包括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提供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情况参照附件第三大点。
学校将对所有人员(包括考生和工作人员)进行仔细筛查。核酸检测工作由学校统一安排如下。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日期 |
时间 |
人员 |
地点 |
证件 |
费用 |
2022年3月25日 |
上午8:00-下午16:00 |
所有考生、考务和监考工作人员 |
第二田径场 |
携带好身份证 |
核酸检测费用10元,费用自理。 |
三、所有考生14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与所在学院及教务处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当日考生携带本人纸质彩色湖南省健康码(考前打印好)、行程码及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入场。未提供以上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考试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口罩自备)。
请各学院按照省考试院及学校下发的通知要求,切实落实执行,做好以下工作:
1. 通知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核酸检测。
2. 组织力量对参考的每一个考生进行摸排,有以上第一大点情况的,不能参加考试,并通知学校疫情防控办。
教 务 处
2022年3月14日
附件: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
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各市(州)教育考试院:
现将湖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组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通知如下,请结合当地情况,切实落实执行。
一、请按照考试开始前、进行中和结束后三个方面进一步完善防控方案内容,另外需要增加应急预案内容,应急预案需具体分工,责任到人。
二、以下情况的,原则上不得安排为工作人员或参加活动:
1.近28天内有境外或港台旅居史的;
2.近14天内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州、盟) (2022 年 3 月 7 日更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广东省东莞市、天津市滨海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中风险地区所在的县市区(2022年3月7日更新,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青山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赛罕区、新城区、土默特左旗、武川县、回民区、和林县、满洲里)、黑龙江省(鸡西市鸡东县、牡丹江市绥芬河市、黑河市爱辉区)、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罗湖区、南山区)、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虎门镇)、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防城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市)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临沧市)、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瑞丽市、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新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江岸区、东湖高新区、青山区) 、上海市(普陀区石泉路街道、松江区九里亭街道、嘉定区宝安公路、徐汇区徐家汇街道)、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莱西市)、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及封闭封控区域旅居史者(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变化和发生地区,详情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小程序查询,或咨询活动举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
3.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者;
4.湖南省居民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者;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者;
6.近21天内被判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次密切接触者;
7.无法提供活动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三、所有人员(包括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份旅居史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湖南,进入湖南后24小时内需再做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方可参加考试。(备注:若持有抵达湖南前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进入考场。)
四、所有无禁忌症工作人员必须全程接种新冠疫苗,考试当天需对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码、行程码以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并进行体温检测以及症状筛查。
五、考试期间,所有人员(包括考生和工作人员)考试之前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物资应增配水银温度计,供体温复测用。
七、建议活动入口设立多条体温检测通道,以防人员聚集。
八、考场入口设置临时隔离观察点,供首次测温异常人员休息、复测及考中出现异常人员临时观察使用。考场设立隔离通道,供异常人员转移至临时隔离观察点用。
九、如有供餐,严格供餐单位管理,做好进口冷链肉类食品新冠防控,确保饮食安全。严格禁止快递、外卖等无关人员入场,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疾病传播风险。
十、考场或宾馆若使用中央空调系统,则空调至少在最近一年内要曾开展过卫生监测,卫生质量应符合WS394的要求,新风量应符合GB37488的要求。
十一、建议增加考场健康宣传相关内容。
十二、 提醒考生考后14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告知组考单位。
十三、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
十四、强化主(承) 办方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属地要落实“一活动一方案一督导组”的工作要求,督导组要对活动进行驻点指导和监督。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