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成绩录入通知

发布:湘大教务处发布时间:2025-12-24 浏览次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湘潭大学考试管理规定》(湘大教发〔201718号)文件的规定,阅卷教师最迟应在考试结束后七天内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并提交学生课程考试成绩。为做好本学期课程成绩录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绩录入安排

1.录入方式。本学期课程成绩在新教务系统录入,操作方式详见附件。

2.录入截止时间:2026124日(周六)上午8:00

3.为避免漏录和错录学生成绩,任课教师录入成绩时如发现系统录入名单与实际上课名单不符,应及时与开课单位联系核实并及时确定上课名单。

二、成绩录入要求

1.关于成绩比例设置。任课老师录入成绩时应按照该门课程教学大纲要求进行成绩分项比例设置(系统默认为平时成绩30%、考试成绩70%),成绩分项录入方式应与总评转换成绩保持一致。

2.关于成绩录入。成绩录入前,任课教师应及时检查阅卷评分的准确性,确认无误后再录入成绩。成绩录入后可先暂存,仔细检查无录入错误后再确认提交,提交即发布,成绩一经发布原则上不得修改。如果确需修改,请查看成绩录入操作手册中的修改流程。

3.关于成绩缓登。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录入成绩,教师应提交成绩缓登申请,申请书经教师本人签字、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由学院统一于2026123日(周五)17:30报送至教务科。推迟录入成绩将影响学生重考重修工作,请慎重申请。申请成绩缓录的课程,应在新学期开学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工作。

4.关于未按时录入成绩。为保证后续教学工作顺利推进,请各教学单位督促任课老师按时完成成绩录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录分并提交的课程,统一以教务系统2026124日(周六)8为截止时间,记为办法中《湘潭大学教学差错与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2025年修订)》(湘大教发〔202511号)考试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成绩情形。


附件:成绩录入操作手册

      教务处

                 2025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