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大学“蓝思科技”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资助基金使用规划方案》(湘大教发〔2018〕26号),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相关职能部门资格审查,审定湘潭大学“蓝思科技”学生国(境)外交流学习资助基金名单,现予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对此名单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11 月11日下午 17:00 前以书面形式并具实名将意见反映到教务处教务科。联系电话:0731-58292044。
湘潭大学教务处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