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函〔2024〕45号)和《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07号)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抽检对象为本年度(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所有授予学士学位并完成备案的全部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
工作内容 |
8月28日至8月30日 |
教务处发放平台账号、密码至学院,学院登录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提前熟悉平台操作流程。 |
9月3日至9月4日 |
各学院下载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及时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是否准确。若发现学士学位授予信息错误,请在9月4日前联系教务处勘误。 |
9月6日 |
开放专家信息数据下载,教务处发放专家信息数据至学院,各学院上报本年度新增专家信息、完善与更新上年度在库专家信息。 |
9月3日至9月19日 |
各学院完成论文补充信息、论文原文报送、论文原文核对确认和专家信息报送更新数据,上传经本学院签字盖章后的“论文信息报送确认单”,填写《专家库信息汇总表》电子档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
二、抽检工作流程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依托全国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抽检信息平台,网址:https://xscj.cdgdc.edu.cn)开展。
(一)论文原文报送
1. 核对学位授予信息
2024年6月1日后授予的学位,学位授予信息已包含“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撰写语种”“论文研究方向”等六个字段,请各学院核对以上六个字段的信息,确保论文信息准确,切勿出现漏报、错报、串行等问题。
若在本科抽检上传论文原文时发现论文信息有误,各学院需在9月4日前联系教务处按照相关程序申请勘误,不得自行在抽检信息平台下载的《论文信息汇总表》中修改。
2. 补充信息报送
各学院需在抽检信息平台中已有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的基础上,报送以下材料:
(1)论文信息汇总表(附件1)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支撑材料(如有)及查重报告
3.论文(设计)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论文(设计)原文(仅支持pdf格式)、支撑材料(支撑论文(设计)原文所需的材料,如图纸、设计作品、软件、视频等,仅支持ZIP格式)、查重报告(提供终稿查重报告,仅支持pdf格式)。
(2)报送文档的格式要求:上报的原文必须完整,一般包括:封面、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致谢、与毕业论文(设计)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等。
(3)特别提醒: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1日之间授予的学位信息,因不含导师和论文信息,这部分学生仍需在论文信息表中填写“导师姓名”“论文类型”“论文题目”“论文关键词”“论文研究方向”六个字段,填写要求见《23/2024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附件3)。
(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
1.报送范围:各学院应推荐本校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属我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 65 周岁。
2.报送要求:填写《专家库信息汇总表》(附件2),上报本年度新增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更新与完善上年度在库专家;对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的专家进行退库删除管理。
3.因2024年6月1日后报送的学位授予信息中已包含“导师姓名”字段,本科抽检信息平台自动将“导师姓名”“专业名称”与在库专家匹配,对完全一致的专家进行自动合并,标记为“上年度在库专家”,不一致的标记为“本年度指导教师”。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信息报送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工作。如负责人员有调整,请加入QQ工作群303904558。
2.请各学院务必认真、如实、按时、按要求完成本年度学位授予信息核对及补充、论文原文报送及核对和专家库报送与更新等工作。其中,在专家库报送与更新时须做好专家审查等相关工作,对专家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四、抽检结果使用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结果与招生计划管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等政策措施联动挂钩。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各学院要加强内部监督与管理,学校对学院和个人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照《抽检细则》依规予以追责。
附件:1.论文信息汇总表
2.专家库信息汇总表
3.23/24学年度本科抽检信息补充论文原文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
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207号)
教务处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