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为了促使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早日领取毕业证书开启新的旅程,学校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对毕业班学生的教学组织工作进行优化,为了保证优化方案的有效实施,现将有关安排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 工作内容 | 具体事项 | 时间 | 备注 |
| 毕业生重修 | 选课、缴费 | 2012年4月15-28日 | 具体安排 另行通知 |
| 公共基础课考试 | 2012年5月6-17日 | 具体安排 另行通知 |
| 专业课考试 | 2012年5月6-21日 | 学院安排 |
| 各类课程成绩提交 | 2012年5月25日前 | |
| 通识教育课 文化素质课 | 考试、论文提交 | 2012年5月21日前 | 教师确定方式、地点 |
| 毕业班学生成绩提交 | 2012年5月25日前 | |
| 毕业论文 (设计) | 中期检查 | 2012年3月—5月 | |
| 答辩 | 2012年5月26日-6月4日 | |
| 学院提交成绩总表、论文鉴定意见等 | 2012年6月7日前 | 地点 教务科 |
| 资格审查 | 学院提交毕业及学位授予名单 | 2012年6月7日前 | 地点 学籍科 |
| 证书发放 | 毕业证、学位证 | 2012年6月13日 | 地点 学籍科 |
二、相关要求
1.学院(教学部)务必将以上安排传达到到相关学生和老师,并做好相应的工作安排。
2.学院务必要求每位毕业生对其学分取得情况进行清理,并指导、督促学生做好选课。
3.选修了通识教育课、文化素质课的毕业生,务必于5月21日前提交论文(作业)。授课教师已有明确要求的,按教师的要求提交;如授课教师尚未明确要求的,务必与教师联系落实论文(作业)提交方式和地点。
4.学院必须于答辩前一周将答辩时间安排报教务处审定。
5.学院应按各环节规定的时间完成相关工作,如有不能按期完成的工作事项,必须提前报教务处审定。
教 务 处
二O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