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湘潭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相关院系考核,学校审批同意了以下学生的学籍异动申请(具体名单见附件1、2),各相关院系教务干事务必指导和督促相关学生做好学分认定、选课等工作。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学分认定。转专业、外校转入学生应在9月16日前向转入学院教务办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学院审核后于9月18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在第四周内完成学分认定。
2、《大学英语3》选课。2013级学生本人务必于9月16日前核实个人《大学英语3》选课情况,对需要修读《大学英语3》(听说班和普通班)的学生应根据异动后个人课表重新选课;对需要修读《大学英语3》(免听免考班)的学生在没有选课记录的情况下需要重新选课。
3、补修选课。教务干事应在学分认定后,告知学生所有需要补修的课程及本学期能补修的课程,按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提前修读、多修、重修选课汇总表》表格形式填写补修课程信息,并于9月16日前交到教务科,教务科将在9月17日集中处理。在学院办理了补修选课手续的学生应于9月18日-9月19日到学校计划财务处收费科刷卡缴费,否则选课信息不会被系统确认,学生将不能参加补修课程的考试。
4、学籍异动学生的其他改退选课由教务科统一处理。
附件1:2014年下学期转专业名单
湘潭大学教务处
201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