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我校教师热爱本科教学、投入本科教学、研究本科教学,根据《 湘潭大学本科教学荣誉体系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湘大教发〔2024〕46号),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湘潭大学“青年教学标兵”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工作安排
(一)推荐条件及范围
1.申报基本条件见《湘潭大学本科教学荣誉体系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附件1),其中第六条“获得过学校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包括课堂教学竞赛、课程思政教学竞赛及教师教学创新大赛。
2.“青年教学标兵”候选人应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任教年限计算至2025年8月31日。
3.参评教师教学成果,限本科教育教学成果。
4.已入选国家教学名师、湖南省教学名师的不再推荐参评。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教学部)限推荐“青年教学标兵”1人;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个人根据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与条件,向所在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各学院(教学部)须对申报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人的德才表现、成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共同审议后,确定推荐人选。
2. 资格审查。学校组织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等进行初步审查。
3.学校评选。学校依据《湘潭大学本科教学荣誉体系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中相应的评价指标体系及限额开展评选工作,宁缺毋滥。
4.公示。对学校审定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5.表彰奖励。按照《湘潭大学本科教学荣誉体系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对获奖者进行表彰奖励。
二、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湘潭大学青年教学标兵推荐表》(附件2)一式五份;
(二)各种证书、获奖、教材、论文、证明等附件材料的复印件1份,并装订成册,不超过40页;
(三)《湘潭大学青年教学标兵候选人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3)一式一份,其中“主要工作业绩”栏要求涵盖主要教学获奖、荣誉、业绩、论文、教材、人才培养、师德师风突出表现或典型事迹等有关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400字;
(四)请各单位于2025年10月15日12:00以前,将申报人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A307室,联系人:蒋嘉伟,电话:58292043),电子材料同时发至jyk@x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学院(教学部)本科教育教学工作督导组须对申报人近3年的课堂教学做出评价,并签署推荐意见。
(二)各学院(教学部)需对被推荐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上报的纸质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湘潭大学本科教学荣誉体系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评分指标体系中“近十年”的统计区间为201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4日。未注明时间范围的指标,相关成果取得日期截止2025年10月14日。
附件:1.湘潭大学本科教学荣誉体系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版)
2.湘潭大学青年教学标兵推荐表
3.湘潭大学青年教学标兵候选人推荐情况一览表
湘潭大学教务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