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和结题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3〕234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项目的申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改项目的管理,提高研究水平和管理效益,省级、校级教改项目合并申报与管理,在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基础上,择优限额推荐省级教改项目。
(一)项目分类
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普通教育、继续教育、课程思政、基础学科和公共英语五类,学校对各类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省级教改项目(普通教育47项,继续教育3项,课程思政8项,基础学科10项,公共英语3项,独立学院普通教育项目3项、课程思政项目3项)。其中,省级重点研究项目不超过总推荐指标(不含公共英语项目)的30%,由学校在校级立项基础上择优遴选推荐。
(二)申报对象
全校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立项的校级教改项目可推荐申报省级项目,但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申请人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
1. 普通教育项目:为解决学校在教育教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其中,兴湘学院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专职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承担。
2. 继续教育项目:须专题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学改革问题,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
3. 课程思政项目:主要围绕如何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专业建设、课程方案、教材体系、课堂教学、实习实践、创新创业教育和文化育人等教育教学全过程等方面,开展研究与探索。
4. 基础学科项目:在数学、物理学(含力学)、化学、生物科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心理学、基础医学(含药学)、哲学、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学科范围内开展教改研究。
5. 公共英语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其他类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
6. 第八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荣获金奖和银奖的第一指导教师可奖励推荐申报1个项目(不占学校指标),申报时须无在研省级教改项目。
7. 由省大学生创新创业就业学院、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指委、学会组织推荐的教改研究专题项目,按照组织申报单位的要求执行。
(三)项目数量
1. 所有项目均实行限额推荐,鼓励申报实践教学类项目,申报数量详见附件1。其中,课程思政项目从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中遴选,每个学院(部)推荐1项,兴湘学院课程思政项目须从面向独立学院开设的示范课中遴选。
2.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湘教发〔2021〕2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省教育厅根据学校项目完成质量给予适当奖励或惩处。学校在确定各单位申报指标时,参照该办法,根据学院项目完成质量给予适当奖励或惩处。
(四)经费资助
1. 省级教改项目:由省教育厅给予经费支持(标准暂不确定),公共英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经费资助。鼓励学院(部)及相关教学管理部门配套经费。
2. 校级教改项目:基础学科专题研究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项,其他项目资助0.8万元/项,鼓励各单位资助经费立项校级自筹项目(自筹项目不占申报指标)。立项省级项目不重复资助,校级课程思政项目不重复资助。
(五)申报与评审
1. 各单位应结合教育教学实际情况,参考立项指南(附件2),对需要解决的教育教学问题进行总结和梳理,鼓励跨学院和专业的项目申报。学院(部)自主申报评审校级普通教育项目,评审结果公示3天后报送学校备案;非教学单位自主申报校级普通教育项目,报送学校统一组织评审;其他校级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评审。
2. 学校根据省级项目推荐限额,组织专家在校级教改项目立项的基础上择优推荐省级普通教育项目47项、继续教育项目3项、课程思政项目8项、基础学科项目10项、公共英语项目3项、独立学院普通教育项目3项、独立学院课程思政项目3项。此外,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不超过22项申报省级重点研究项目(含独立学院2项)。学校对拟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后推荐上报。
3. 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包括省级及以上“四新”项目、相关学会项目)尚未正式结题(包括本次申报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4. 申请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项目组成员同时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
5. 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时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4年,从2024年开始,申报结题时凡超过研究年限(项目主持人申报项目时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周期的基础上至多延长一年)的教改项目一律按撤项处理。
二、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
(一)中期检查
1. 检查范围为2022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附件11),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2. 项目主持人应填写中期报告书(附件4)、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8),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结题验收
1. 结题验收范围为2019年以前(含2019年)立项未结题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题;2020年、2021年立项且项目主持人所确定的项目研究年限至2022年或2023年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题;2020年、2021年立项且已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此次可以结题(附件11)。
2. 2018年立项的项目以及2020年立项的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须在2023年完成结题,以上项目2023年评审结果为“暂缓通过”或未提交结题材料的,均予以撤项。被撤销的项目,项目主持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改项目,且影响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教改项目申报指标数。
3. 申请结题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5)、结题汇总表(附件9),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其中,课程思政建设研究项目(改革实践类)在上述材料之外,需同时提供能体现“课程思政”特点的教学视频(1-2学时,主讲教师原则上应为项目主持人),全课程教学设计详案和教学课件,典型教学案例3-5个以及其他可以体现改革成效的相关材料。
4. 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依据项目申报书和教改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题要求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分优秀、合格两个等次)、暂缓通过、不予通过三种。
5. 凡提交结题报告但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结题不予通过的,将影响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教改项目申报指标数,请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高度重视、督促项目主持人认真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结题。
(三)成果佐证材料
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均需附成果佐证材料,教改成果的形式包括:教改论文(结题项目必须要有1篇以上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与教改项目密切相关且标明项目唯一资助的论文)、著作、调研报告、实验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等。
教改其他成果和附件包括:(1)研究成果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应附上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2)研究成果属于课件、软件等方面的,应附光盘和使用情况证明;(3)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须附上课题成果已被采用、交流的相关证明。
三、已结题的优秀典型项目征集
(一)征集范围
为更好总结推广教研教改取得的典型经验,学校将遴选优秀典型教研教改项目,建立校级典型教改项目库,形成在全校范围内分享的机制,推动整体提高教育教学水平。2018年以来(含2018年)结题结论为“优秀”的省级教改项目(附件11)优先推荐优秀典型项目,所在单位须至少推荐1项。其他已结题的省级教改项目自愿申报优秀典型项目。
申报优秀典型项目的主持人需填写典型项目成果简介(附件6)以及典型项目汇总表(附件10),每个项目简介控制在5000字以内。
(二)推荐指标
学校统一组织评审优秀典型项目,纳入校级典型教改项目库,并从项目库中遴选12个(含独立学院2个)2018年以来已结题的项目推荐为省级优秀典型项目。
入选省级优秀典型项目的主持人,入选后2年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教改项目。
四、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请书
各单位的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五份)用一个或多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使用白色A4纸注明“XXX(单位名称)-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中期报告书
各项目中期报告书(附件4)、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按“中期报告书-佐证材料目录-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各单位的项目中期报告书用一个或多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使用白色A4纸注明“XXX(单位名称)-项目中期报告书”。
(三)项目结题报告书
各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5)、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按“结题报告书-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一起,封面用白色木纹纸。各单位的项目结题报告书用一个或多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使用白色A4纸注明“XXX(单位名称)-项目结题报告书”。
注:结题报告书需先到财务处对“经费使用情况”一栏签字盖章再报送教研科。
(四)典型项目成果简介
各单位的典型项目成果简介(附件6,一式一份)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使用白色A4纸注明“XXX(单位名称)-典型项目成果简介”。
(五)汇总表
申请汇总表(附件7,EXCEL格式)、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8,EXCEL格式)、结题汇总表(附件9,EXCEL格式)、典型项目汇总表(附件10,EXCEL格式)各一式一份。
五、其他事项
1. 2023年省级教改项目立项、结题均实行线上申报。获学校推荐立项项目、申请结题项目的主持人需分别将加盖单位公章的2023年省级项目申请书和2023年省级项目结题报告书扫描版上传到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222.247.225.211,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00:00至9月25日24:00,由学校提交审核。为便于后续扫描,建议除按要求装订成册外,凡是签字盖章页均单独留存一份。
2. 项目结题材料(含项目结题报告书、佐证材料、结题汇总表)请于2023年8月28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中期报告书、典型项目成果简介等其他材料请于2023年9月4日前提交。材料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A-307室),相应电子档(汇总表提供EXCEL格式,教学视频提供mp4格式,其他材料提供PDF格式)发送至邮箱jyk@xtu.edu.cn。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材料。
3. 电子文档命名规则:各单位的项目材料按申报、中期检查、结题、典型项目成果、汇总表分成五个文件夹汇总。(1)申报和典型项目成果文件夹内的项目以“学校全称+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格式命名PDF文档;(2)中期检查和结题的每个项目形成一个文件夹,文件夹以“项目名称+主持人姓名”命名,项目内材料以“项目名称+附件材料名称(中期报告书/结题报告书/项目申请书/研究工作总结报告等)+主持人姓名”命名;(3)汇总表以“单位全称+申请/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典型项目成果汇总表”格式命名EXCEL文档。
联系人:徐玲林;联系电话:0731-58292043。
附件:1.2023年湘潭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
2.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指南
3.湘潭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报告书
5.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
6.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典型项目成果简介
7.2023年湘潭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8.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9.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10.2023年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典型项目汇总表
11.2023年需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典型项目征集的省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23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