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教学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学校决定组织评选2021年湘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已上报2021年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中的“基层教学组织”(见附件1),包括系教研室、课程组、实验中心、教学团队等;
2.运行3年及以上,原则上成员不少于5人;
3.省级及以上教学团队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二、推荐限额
每个学院(教学部)限推荐1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如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三、申报条件及评选标准
申报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理念先进。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认真学习新时代教育教学理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研究与实践。
2.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成效突出。在教学单位组织下参与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建设等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积极开展集体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积极推进“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手段研究与实践创新,积极推进“科教融合”,科研成果促进本科教学;积极运用互联网信息技术进行教学及开展教学资源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积极组织教师参与教研教改,近3年至少获得1项省级教改项目立项、教学成果奖、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平台或奖励。
3.师资队伍建设有成效。注重师德师风建设,教学组织全员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未发生有损教师职业声誉和师德师风的行为;师资队伍结构合理,传帮带机制健全,有完善的教学能力提升规划,教学竞赛成绩突出;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尽职尽责,组织能力强,“双带头人”工作成效突出。
4.组织机制健全。组织机构完善,人员分工明确,有利于教学活动组织与管理;具有较完善的议事决策、教学管理、教学研讨与改革、青年教师培养、教学质量监控与考评等基本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健全;鼓励跨学科、跨院系交叉设立基层教学组织。
5.教学管理严格规范。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认真组织落实所承担课程的教学及其他各项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较高;课堂(实验)教学纪律、课程进程计划、考试管理制度等执行严格规范;教学文档材料齐备,管理规范,并及时更新;严格落实教授全员为本科生上课制度;建立了教学评价和质量分析反馈机制,评价结果用于教学质量的持续改进。
四、材料报送
1. 各学院(教学部)需填写《湘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2021年湘潭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附件2、3),并提供基层教学组织2021年度开展教研教改活动以及其他能反映工作实效的佐证材料。
2. 除特别说明外,表格中所涉及的项目、奖励、教材等数据,均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近3年。
3. 请各学院(教学部)将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一册,一式五份)、汇总表(一式一份)的纸质档材料于2022年1月12日(周三)下午5点之前报送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A307),电子档材料(文件命名:学院名称-基层教学组织名称)发送至教研科邮箱(jyk@xtu.edu.cn)。
联系人:薛敏;联系电话:58292043。
附件:1.基层教学组织一览表
2.湘潭大学本科教育教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表
3.2021年湘潭大学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