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公布2021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与中期检查结果的通知》(湘大教发〔2021〕15号),现将2021年度已结题和通过中期检查的创新项目报账的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结论为“合格”以上的省级、国家级项目(结题结论可登录学校主页-政务信息港—校内文件-湘大教发文件查看),如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尚有经费未报销,于2021年6月16日前(工作日期间)持学生证、经费本和支出票据到教务处教研科登记,在财务处报销(结题项目产生的经费一次性报销完毕),逾期不再受理。结题结论为“合格”以上的校级项目(非学院资助项目)剩余经费将直接拨至项目负责人账户。
2.所有结题项目的经费本必须于6月18日前上交。报销完成和不需要报销经费的同学请将经费本上交至教务处教研科。
3. 结题证书将发至各学院教务办,结题项目负责人可至学院教务办领取结题证书。
4. 中期检查结论为“合格”的项目可报销项目经费的70%,结论为“基本合格”的项目可报销项目经费的30%,请在6月16日以后的每周四下午(2:30-5:30)持学生证、经费本和支出票据到教务处教研科登记,在财务处报销。
5.报销时请同学们严格按照财务制度以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有关注意事项》中的要求进行,凡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受理。
6. 根据财务制度规定,现已启用新的A4制式财务报销单据,请根据财务处规定粘贴发票。所有上年度未报销的财务票据,要求在下年度6月底之前全部报销完毕,详情可登录计划财务处网站查看
(http://cwc.xtu.edu.cn/)。
请各学院通知到相关项目负责人(特别是2017级的学生),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报账事宜。
教务处教研科办公地点:办公楼A-307,联系电话:58292043
教务处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