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精神,2006年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文件中第十八条对普通话水平测试作出了如下规定“下列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分别按照国家规定达到相应的等级标准”,其中“大中专学生毕业时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对“未达到相应普通话等级标准的人员,应当分别情况进行培训,使其达到规定的等级标准”。根据文件精神,我校拟于2012年12月1日开始举行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现将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测试对象:2009级、2010级、2011级学生。
2.本科生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登录湘潭大学网“教务管理系统”,首先进入“学籍管理”——“本人学籍查询”,看是否有照片显示,如果没有照片显示请于2012年10月23日-28日将免冠电子照片以报名时的身份证号命名,照片格式为JPG格式(比如张三的身份证号是:123456789987654321,那么他的照片名为:123456789987654321)发至:yuehuijun@xtu.edu.cn
——选择 “考试报名”——选择“普通话报名”——点击“报名”
请认真核对填写相关信息。个人基本信息不正确的请联系教务处学籍科(电话:58292045)
3.报名时间:2012年10月23日—11月6日网上报名
4.收费标准:由于此次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省物价局对收费作了相应的调整(见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普通话培训测试收费的文件(湘价函【2012】124号),具体收费如下:报名费5元,测试费35元,测前培训费30元,共计70元。
5.收费时间:2012年11月10、11日学习委员以班为单位缴费(代财务处收现金)。
6.收费地点:普通话测试站(文科楼五楼东)
7.测试时间:2012年12月1日(周六)开始测试,请各班学习委员于11月26、27、28日到测试站领取准考证(具体测试时间见准考证)。
8.考前培训内容及时间、地点:
培训内容: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上机考试流程;普通话水平测试内容及评分办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注意事项。
培训时间:2012年11月17日(上午:8:00-11:40,下午:2:00-3:40)
培训地点:逸夫楼一、二、三、四阶梯教室。(无特殊情况,不另行通知。)
9.测试用书:
1)省语委办、省测试中心修订,《普通话测试与训练》,湖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
2)周秀萍、童真主编,《普通话水平测试必读》,湘潭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需要教材的同学请到教材科或湘大出版社发行部购买。
10.注意事项:
1)在湖南各地三个月内只受理报名一次。
2)未经请假不按时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不退费。
3)研究生报名交费时间: 11月10、11日,地点:文科楼五楼东。请将免冠电子照片(须为证件照,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格式为JPG)以邮件附件形式于11月10日前发送至:yuehuijun@xtu.edu.cn
4) 继续教育学院学生请在继续教育学院刘飘老师处统一报名。
联系电话: 58293224、58293434
湘潭大学语委办、测试站
201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