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湘潭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湘大教发〔2012〕28号)精神,现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及各学院接收函限额按照相关原则分配至各学院(详见附件)。
请各学院按所下达的推免生名额及接收函限额数,并根据湘大教发〔2012〕28号文件精神开展推免工作,严格按文件规定向学校上报拟推名单,学术型名额可用于推荐攻读学术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达到各学院的推免生名额只能用于本院学生推免(全日制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学位点的推免生名额除外)。学校鼓励跨院、跨学科推免,对拟推荐到校外单位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生,各学院应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订具体的操作规则,对外推单位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原则上应为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家知名科研院所或高水平大学的一流学科的知名导师)。
特此通知。
附件:
湘潭大学2013年推免生名额和接收函限额分配明细表
教 务 处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