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湘潭大学《关于做好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报考硕士研究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湘大教发〔2013〕22号)精神,现将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推荐名额及接收函限额按照相关原则分配至各院系(详见附件)。
请各院系按所下达的推荐名额及接收函限额数,根据湘大教发〔2013〕22号文件精神开展推免工作,严格按文件规定向学校上报拟推名单,学校鼓励跨院、跨学科推免,下达到各学院的推免生名额只能用于本院学生(全日制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学位点的推免生名额除外)。
特此通知。
附件:
湘潭大学2014年推荐指标和接收函限额分配明细表.pdf
教 务 处
201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