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本科生选修2018级辅修专业的通知

发布:湘大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12-07 浏览次数:

各学院(系):

  根据《湘潭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5]4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2018年面向2016、2017级本科学生开设部分辅修专业。现将选修辅修专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级拟开设的辅修专业

  金融学、法学、英语、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

  二、报名条件

  学有余力,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修读2018级辅修专业:

  1.湘潭大学2016、2017级本科学生;

  2.符合开设专业的报名要求。

  学生只能修读一个辅修专业,只有跨学科门类修读的辅修专业方可颁发辅修学位。我校本科各专业所对应的学科门类见附件1。

  三、选专业程序

  1.选专业方式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辅修管理”—“辅修报名”界面,在辅修活动列表选择有意向修读的专业—点击“报名”。

  2.选专业流程(分两次报名)

  (1)一次报名时间:2017年12月8日-2017年12月14日。

  一次报名结束后,选择修读人数不足30人的专业及其学生信息将予以删除,剩余的专业为2018级开设专业。

  (2)二次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6日-2017年12月19日。

  第一次选专业中因选修人数不足被删除选专业信息的学生,可以在二次报名开放时选择开设专业中未选满的专业。

  四、缴费

  1.缴费标准

  辅修专业教育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为80元/每学分。选专业成功的学生,本次需预缴辅修专业学费2000元。

  2.缴费时间

  2017年12月20日—2017年12月25日。

  3.缴费操作流程

  登录湘潭大学教务管理系统,进入“辅修管理” -“辅修报名”,点击“缴费”,系统自动跳转至缴费页面进行缴费。

  五、其他

  1.辅修专业课程教学主要安排在周末,周末安排不下的课程安排在寒暑假。

  2.2018级辅修各专业培养方案可登录学校主页-教务处网页-专业介绍中进行查询,其他事项见《湘潭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5]44号,见附件3)。

  3.请各院(系)务必根据最新修订颁布的湘大教发[2015]44号文件认真做好宣传讲解工作,组织学有余力且有修读辅修专业意向的学生做好选专业工作。如有疑问,请与教研科联系(联系人:韩雪,电话:0731-58292043)。

  附件:1.湘潭大学本科专业对应学科门类一览表

  2.《湘潭大学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湘大教发[2015]44号)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