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部):
2017年9月,学校已将湘潭大学第二层次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经费(1万元/门)下拨至学院(系、部)课程建设经费账户下,并鼓励学院配套支持。该经费严格按预算额度执行,不得用于第二层次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立项建设以外的其它领域。为便于课程负责人使用经费,请各学院(系、部)将第二层次课程资源建设项目立项建设经费于2017年12月15日前拨付至课程负责人名下(课程负责人名单具体见附件),如学院有配套支持请一同拨付,并督促课程负责人按要求合理使用经费,提高课程 建设质量。
教务处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