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湘大教务处发布时间:2019-05-31 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加强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根据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决定开展我校“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20日。

      二、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直接反映我校体育艺术教育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古文化方面取得的成果,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校园足球歌曲

      三、征集对象

  全校师生均可参加此次征集活动。

      四、征集方式

      1. 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以“传承的力量”为主题,录制公开课视频(20分钟/课)。公开课的内容应着重体现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的传承,可以结合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元旦、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所特有的节日文化、地方民俗等特色展开。参与征集的公开课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

      2. 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以“万紫千红中国节”为主题,围绕中华传统节日和日常校园生活原创师生古体诗词作品。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内容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向上,弘扬正能量。

      3.校园足球主题歌。以“征集的力量”为主题,表现校园足球“团结”“激情”“拼搏”“快乐”的精神。参与征集的校园主题歌曲应整体曲调朗朗上口,适合在校园传唱,歌词与歌曲须为参与师生的原创作品。

      五、征集活动提交材料要求

  1. 参与“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征集活动,可提交一集的展示课或多集的专题课(集数不限),申报的作品必须包括公开课视频(mp4格式)、《公开课报送信息表》(附件1)。

  请各单位统一将以上电子档材料与《公开课报送信息表》纸质档材料(需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视频具体制作要求参考教育部《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征集方案》(附件2)。

  联系人:袁丁宁,地址:办公楼A307,联系电话:0731-58292043,邮箱地址:jyk@xtu.edu.cn。

  2. 参与“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征集活动,申报的作品必须填写《原创古体诗词报送信息表》(附件3),包括题目、诗词正文、作者姓名(简介)、诗词解读文字说明(不超过800字)共四部分内容。欢迎作者对原创古体诗词进行艺术再创作,如创作书法作品或国画作品,书法、国画作品以jpg照片格式(单边像素不低于4000)一起提交,书法、国画作品原件请作者保存待取。

  请各单位统一将以上电子档材料与《原创古体诗词报送信息表》纸质档材料(需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具体方案可参考教育部《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征集方案》(附件4)。

  联系人:罗丁山,地址:学生中心408,联系电话:0731-58293435,邮箱地址:xtdxtwbgs@163.com。

  3.参与“校园足球主题歌”征集活动,申报的作品必须包括校园足球歌曲歌词、音乐作品文件(音频或视频)、《校园足球歌曲报送信息表》(附件5)。

  请各单位统一将以上电子档材料与《校园足球歌曲报送信息表》纸质档材料(需加盖公章)报送至校团委,具体作品格式要求可参考教育部《校园足球歌曲征集方案》(附件6)。

  联系人:罗丁山,地址:学生中心408,联系电话:0731-58293435,邮箱地址:xtdxtwbgs@163.com。

      六、组织及传播

  本次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将由学校统一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和活动承办单位遴选的作品,将在中国青年报全媒体传播平台“传承的力量”chuangcheng.cyol.com网络专题、中青报APP客户端“传承的力量”栏目、“传承的力量”和“传承的力量大”两个微博话题、教育部网站播出,并拟结合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进行线上线下展示。

      七、注意事项

  所有参与征集的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附件:1.公开课报送信息表.docx 

            2.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征集方案.pdf 

            3.原创古体诗词报送信息表.docx 

            4.校园古体诗词原创作品征集方案.pdf 

            5.校园足球歌曲报送信息表.docx 

            6.校园足球歌曲征集方案.pdf 

  湘潭大学教务处

  共青团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9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