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组织申报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项目的申报
(一)项目分类
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普通教育项目、继续教育项目、公共英语项目和其他项目,学校对各类项目实行限额推荐。
(二)申报对象
全校在岗教师和教学管理工作者均可申报,但主要面向教学一线教师(一线教师是指在高校从事一线教学的专任教师,学校领导和学校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属此列)。申请人一般应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
1.普通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的项目,面向从事全日制本专科教学的一线教师或从事教学管理的工作者。其中,兴湘学院的教学改革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独立学院的教改问题并由独立学院的任课教师或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承担。
2.继续教育项目:为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的项目(不包括自学考试助考),继续教育项目必须是专门研究普通高校继续教育教改问题,并由实际从事继续教育工作的任课教师或管理人员(学校分管继续教育的校领导、继续教育相应二级单位的管理人员)承担。
3.公共英语项目:为研究公共英语教学的项目,面向从事公共英语教学的教师。因单列了公共英语专项,普通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中不再立项公共英语类项目。
4.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获奖项目的第一指导老师可申报1个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不占学校指标),申报时须没有在研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5.其他项目:由省就业指导中心组织推荐的创新创业就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由省高等教育学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和精品课程建设专家委员会组织推荐的教学改革研究专题项目,或由省内对口支援双方学校联合申报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按照组织申报单位的要求执行,每个项目须由两个及以上学校的人员参与。
(三)研究范围
2020年申报立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主要围绕以下主题开展研究与实践: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落实、教书育人方法和方式的研究与实践、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等。
2.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本科教育基础地位的落实、教学条件的保障、教学科研互动促进教学等。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各类卓越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的实践等。
4.课程和教材建设。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五大“金课”(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线下、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 “金课”)的建设与应用的理论研究与实践、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优化、哲学社会科学课程建设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强化、教材建设与“马工程”教材的使用等。
5.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实施的研究与实践等。
6.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与应用型人才培养相关的专业建设、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建设、实践教学改革、课堂教学及考试评价改革、产学研政联合培养人才等。
7.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创新创业实践平台建设、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创新创业教育管理改革等。
8.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实践教学体系改革、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高校教师与行业企业、实务部门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9.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新工科、新农科、新医科、新文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的改革新理念、学科专业的新结构、人才培养的新模式、教育教学的新质量、分类培养的新体系等。
10.信息技术与教学的融合。研究内容主要包括优质课程资源共享机制建设、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智慧教室环境下的教学方法改革和教学评价等。
11.教学质量评价。研究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办学质量评价、专业认证、课程评价、考试评价和评价体系的智能化等。
12.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研究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课堂教学、实验教学、教材选用、学籍管理、学风建设、专升本等。
(四)项目任务
通过组织项目研究与实践,达到以下目标任务:
1.改进和完善与各类型高校办学定位相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
2.丰富和完善教育教学体系;
3.探索和完善学科专业建设机制;
4.改革和丰富课程教学方式方法;
5.完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
6.加强教学管理。
(五)项目要求
项目研究与改革应具备方向性、科学性、实践性、创新性、实用性。
1.方向性。项目符合教育发展改革方向,符合我厅公布的选题要求。
2.科学性。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研究力量较强。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改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可行。
3.实践性。项目注重实际应用,注重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的结合,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
4.创新性。项目在理论研究和实践改革上具备一定的创新性。通过思想创新、理念创新、方法技术创新和模式创新,推动办学理念创新、组织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
5.实用性。项目预期成果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六)项目数量和经费资助
除公共英语项目外,学校每个项目资助经费1万元,学院(部)及相关教学管理职能部门须配套支持至少1万元。所在单位请将配套支持经费金额填写在项目申请书中(附件1)。项目推荐单位按照以下标准,限额进行推荐:
1.普通教育项目每个学院(部)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4项,每个相关的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1项,继续教育学院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含3项)、兴湘学院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4项(含4项)。
2.公共英语项目由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提供资助,由外国语学院负责统一推荐,推荐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含3项)。
3.其他项目(含教指委、学会和创新创业就业等相关项目)的项目推荐数按照组织申报的要求执行。
(七)申报及评审
1.已承担省级教改项目(包括省科学规划项目)尚未正式结题的(包括本次申报结题)的项目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新项目。
2.申请人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原则上应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主持人)。申请人年度申报主持和参与的项目不超过2项。
3.申请人需将填写好的项目申请书(附件1)报本人所在单位,所在单位遴选后按推荐限额将相关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学校将根据省教育厅的项目推荐限额,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独立学院、继续教育、公共英语项目分别由兴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自主组织申报后报教务处教研科,由学校评审专家统一把关。学校对拟推荐的项目进行公示后推荐上报。
二、已立项项目的中期检查、结题验收与成果填报
(一)中期检查
1.检查范围为2019年立项的项目(附件8),由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将检查结论上报省教育厅,检查结论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种。
2.项目主持人应填写中期报告书(附件2)、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5)及成果统计表(附件7),并提供佐证材料。
(二)结题验收
1.验收范围为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未结题的项目;2017年、2018年立项且已经完成研究任务的项目(附件8)。其中,2016年以前(含2016年)立项未结题的项目此次必须结题,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予以撤销。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填写结题报告书(附件3)、结题汇总表(附件6)及成果统计表(附件7),并提供以下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
3.学校审核同意后上报省教育厅(项目结题材料不退,请自行留存备份)。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依据项目申报书和教改项目管理办法中的结题要求对结题项目进行评审,验收结论分为优秀、通过、未通过三种。
4.凡提交结题报告但被省教育厅评定为结题未通过的,将影响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请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高度重视、督促项目主持人认真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结题。
(三)中期检查和申请结题验收均须附成果佐证材料。
教改成果的形式包括:教改论文(结题项目必须要有1篇以上项目主持人为第一作者、与教改项目密切相关且标明项目唯一资助的论文,湖南省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没有项目编号,需在发表文章时标明立项年份及项目名称)、著作、调研报告、实验报告、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讲义、教材(含实训教材)、实验指导书、教学课件、教学软件等。
教改其他成果和附件包括:①研究成果属于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应附上建设方案以及被采用或使用效果的佐证材料;②研究成果属于课件、软件等方面的,应附光盘和使用情况证明;③研究成果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在学术团体、学术会议上交流的,须附上课题成果已被采用、交流的相关证明。
(四)2016-2019年已立项项目的成果统计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2016-2019年立项的所有项目均需填报成果。因此,除今年中期检查和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外,2016-2019年立项的其他项目(含已结题项目,附件8)也必须填报成果统计表(附件7,成果统计截止时间:2020年6月20日)。
三、材料报送
(一)项目申请书
各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五份,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项目申请书封页复印件)。
(二)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各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附件2)、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按“中期检查报告书-佐证材料目录-佐证材料”的顺序装订在一起,封面用白色铜版纸,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中期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三)项目结题报告书
各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3)、佐证材料(一式两份,按“结题报告书-成果主件及附件(反映成果的教学方案、论文)-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实践效果评议材料-项目申请书复印件”的顺序装订在一起,封面用白色铜版纸,每个项目用一个牛皮纸袋装好,并在纸袋外贴上结题报告书封页复印件)。
注:结题报告书需先到财务处对“经费使用情况”一栏签字盖章再报送教研科。
(四)汇总表及成果统计表
申请汇总表(附件4,EXCEL格式)、中期检查汇总表(附件5,EXCEL格式)、结题汇总表(附件6,EXCEL格式)、2016-2019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7,EXCEL格式)各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请于2020年7月6日前统一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办公楼A-307室),不接受个人送交的申报材料,电子文档(项目材料以“单位全称-姓名”格式命名文档,按申报、中期检查、结题分成三个文件夹汇总;汇总表、成果统计表单独整理成一个文件夹,文件以“单位全称-申请/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统计”命名)发E-mail至jyk@xtu.edu.cn。逾期将不再受理任何材料。
联系人:薛敏;联系电话:58292043。
附件:
1.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2.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
3.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书
4.2020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5.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汇总表
6.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
7.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成果统计表(2016-2019年)
8.2020年需中期检查、结题验收、成果统计的省级教改项目一览表
教务处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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