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的目的: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和服务态度,使员工了解自己的优点与不足;鼓励优秀员工,带动其他员工,淘汰考核不合格的员工。
二、考核方式:常规考核和专项考核
三、考核时间:定期考核为每学期期末;对特别事件实行不定期专项考核。
四、考核内容:出勤、表现、工作质量,结合师生的反映及职能部门的综合评价
五、考核指标:以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有权要求服务外包公司扣发工资奖金及更换管理人员:
1、在值班室或教学场所生火做饭的;
2、与学校教师发生激烈争吵或打人的;
3、擅离职守,未按规定时间及时到达设备故障教室的;
4、因管理人员管理不善或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或导致设备被盗者;
5、不能胜任所管工作或在工作中表现出对业务不熟练者;
6、工作时间,一学期被发现两次不在岗者,或因擅离职守造成教学事故者;
7、在完成上午、下午或晚上的教学任务后,一学期被发现两次教学结束后30分钟仍未关闭设备或门窗者;
8、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工作任务者;
9、不服从教务处工作安排者。